認識長照2.0十年計劃
人口結構快速老化
註:2018年以後之人口數據係推估值。
資料來源:
1.國家發展委員會(2016).中華民國人口推估(105至150年)數據-中推估.取自http://goo.gl/d4kckk
2.內政部統計處(2016).內政統計月報1.11資料歷年單齡人口數、人口年齡中位數.取自http://goo.gl/05L1A4
人口老化導致家庭照顧負荷沉重
超過四分之一的主要照顧者因照顧失能者有「壓力性負荷」、未來家戶人數持續減少、女性勞動參與率日漸增加,將導致家庭照顧功能更趨薄弱,照顧者負荷日漸沉重。規劃長照制度以支持家庭照顧能力,回應人口老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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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規範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本市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核定交通接送服務之對象,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 65歲以上老人; (二) 55-64歲原住民; (三) 身心障礙者;(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服務範圍:
臺北市、新北市,起迄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惟基於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目的,必要交通路程中之轉乘或接駁,經地方主管機關核認,起迄任有一端不限於居家或醫療院所。
服務時間:
每日上午6時發車(抵達乘客預定地點)至下午8時30分(抵達乘客預定地點)。早上8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
預約服務:
(一) 預約方式:線上及電話預約。
(二) 預約時間及規則:
1.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開放訂車,可預約14日後之車班。
2.每週六另可提前開放預約15日後之車班(隔週日之車班)。
3.每週日、放假之紀念日及調整放假日期間不開放預約車輛。
4.若遇本市因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日,服務單位得停止提供服務。
(三) 使用者至遲須於使用前一日向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預約叫車,惟服務單位如有空餘車班可接受臨時叫車。
(四) 為維護搭乘權益,請勿重複叫車,如要一般取消車趟(搭車前2日以上者)請民眾自行以線上取消;臨時取消車趟(搭車前1日者)請電話通知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五) 放假之紀念日及調整放假日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收費方式:
(一) 計價方式:
1.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日間費率×1.2倍計價,依里程數計算,採乘車前報價,另遇計程車費率調整時須隨之調整。
2.共乘時,收費為全程車資再乘以66折計算。
(二) 每趟分攤標準:
1.給付金額:每月1,680元。
2.長照低收入戶:補助100%,部分負擔0%。
3.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0%,部分負擔10%。
4.長照一般戶:補助70%,部分負擔30%。
5.超出給付額度部分,由使用者負擔。
6.付費方式:現金及悠遊卡。
7.使用者自付標準表:(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乘客注意事項:
(一)搭乘本交通接送服務專車之CMS第7級以上或未滿18歲者須有陪伴者,陪伴者乘坐處以後座為優先,人數以車內空位為限(陪同人數原則以1人為主)。
(二)為保障使用者權益,乘車前需向駕駛提出本人相關證件進行身分識別。
(三)為保持行車安全,乘車時請務必繫妥安全帶,請勿與駕駛攀談,乘車時請勿中途下車或隨意更換地點。
(四)為維護民眾安全,0至4歲且體重18公斤以下兒童請民眾自備幼童專用車座椅。
(五)為節省時間,使用現金支付者,乘車時請自備零錢。
(六)民眾可向交通服務單位查詢補助餘額。
(七)乘車等候
1. 因車輛數有限,請乘客於預約用車時間前至乘車地點等候。
2.如車輛抵達預訂乘車地點,於預約乘車時間10分鐘後,乘客仍未抵達約定地點,則為「爽約」,視同放棄當次服務,駕駛需先以電話聯絡,並向服務單位回報後離開。
違規記點及申復方式:
為使服務更有效率,維持服務品質與水準,乘客若發生下列情事,採記點方式處理:
(一)記點方式
1.於乘車當日用車前30分鐘內取消服務者,記點1點。
2.爽約及於約定時間無故未抵達乘車地點者,記點2點。
3.影響駕駛行車安全或冒用使用者乘車者,記點3點,並依相關法規辦理。
4.用途不符規定或其他違反本服務規則之情事,依實際情節酌處。
5.每3個月重新計算記點數。
(二)記點結果
1. 累計超過3點(含)者,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1週。
2.累計超過6點(含)者,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2週。
3.累計超過9點(含)者,服務單位得停止受理預約1個月。
(三)申復方式:遭記點之乘客如對記點事項不服,於通知日起算15日內可以書面併同佐證資料向服務單位提出申復,若有正當理由並提出相關資料證明者,則不予以記點。
新北市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規範
一、服務使用流程:
請乘車前3-30日提前預約,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7:30,實際居住本市且符合長照需要等級新北市第二類-第2級(含)以上者或新北市第四類-第2級(含)以上者,並限定使用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洗腎),服務對象以一名陪同者為原則(第2位陪同者收取50元,自第3位陪同者起每加1位多收200元),請致電/線上預約提供服務交通單位,使用流程如下:
1、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預訂乘車日期、出發/返回的地點、抵達的地點。
3、是否有特殊需求。—※ 是否有陪伴者?有幾位?–※ 是否有輪椅
4、預訂車款:一般車款/無障礙車款(採用1.2倍計程車費率收費)。
5、服務人員複誦確認上述內容,完成訂車。
二、費用補助類別:
*長照需要等級: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為2級以上可以使用。
*第四類:
為居住新北市偏遠地區:烏來區、石碇區、坪林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共6區。
*補助額度計算範例:
(1)板橋區一般戶個案搭乘就醫,預約時先行報價,金額為360元,會從當月補助額度1840元扣除360元,搭車現金支付金額則為97元,政府補助金額263元,超出每月補助額度全額自費。
(2)承上,有媒合2位個案共乘搭車就醫,當天車資打66%折,金額為237元(360*66%),會從當月補助額度1840元扣除237元,搭車現金支付金額則為64元,政府補助金額173元,超出每月補助額度全額自費。
(3)承上,個案需要2位陪同者一同前往就醫,需要額外收費50元陪同者費用,車資金額為360元,會從當月補助額度1840元扣除360元,搭車現金支付金額則為97+50元,政府補助金額263元。